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契稅的通知
國稅函[2000]056號
注釋:全文廢止。參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契稅納稅服務與征收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25號)
按照國務院領導指示,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獨家發(fā)起設立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為貫徹國務院領導關于“不因改制增加企業(yè)(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稅賦”的指示精神,全額免征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組建過程中承受集團公司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應繳納的契稅。
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〇〇年一月十七日